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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無違反證明 打滿三劑疫苗優先審理 需提供接種紀錄不適宜接種需有醫師診斷
日期:2022/4/7 AM 09: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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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無違反證明 打滿三劑疫苗優先審理
需提供接種紀錄 不適宜接種需有醫師診斷


有仲介業者反映,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受理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時,近期開始要求雇主提供廠內移工施打疫苗的證明。對此勞工局回應,為鼓勵雇主積極協助符合接種條件的移工施打疫苗,加上申請無違反法令案件數量龐大,因此針對全部移工皆施打完三劑,或符合第二劑施打資格者全部施打完畢的案件會優先處理,其餘則會依施打比例進行排序,但強調並不會因此退件。

業者表示,實際申請時,只要移工施打未達一定比例,無違反法令證明就會一直被壓著下不來,需要另外提出說明才能排入審查,只是移工是否有意願接種疫苗,都都有各自的考量,應以本人意願為主,任何人包括雇主、業者甚至政府機關都不該強迫接種。

目前全台移工第一劑、第二劑接種比例分別為 97%、91%,勞工局指出,依照中央規定,已完整接種兩劑 COVID-19 疫苗滿 12 週且滿 18 歲以上者,均可預約接種疫苗追加劑,為鼓勵雇主協助符合條件的移工儘速接種第三劑,因此受理無違反法令申請時,會要求雇主提供所有移工的接種記錄,作為審查的排序。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有關全廠移工疫苗接種資料,可以紙本小黃卡或線上申請疫苗接種數位證明,再統一掃描提供即可。如果本身身體狀況不適合接種,可請醫師出具相關說明並蓋醫師章即可,不必有醫院大小章。

這項措施實施以來,發現有部分移工因接收到同鄉或網路錯誤的訊息,以致對施打疫苗的意願低落,針對其他非因生理狀況而未施打疫苗的移工,勞工局說明,過去有不少移工在接受醫院衛教宣導,告知正確防疫觀念後意向就會轉變,甚至有些現場就願意接種,因此仍請雇主或仲介業者帶至醫院評估,若本人仍不願接種,亦需由醫生提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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