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勞部出招!聘逾30名移工要設「防疫長」盯打疫苗 管防疫宿舍得打滿3劑
日期:2022/4/20 AM 09:17:03
回上一頁 回主題區

勞部出招!聘逾30名移工要設「防疫長」盯打疫苗 
管防疫宿舍得打滿3劑


疫情不斷升溫,勞動部今宣佈,雇若主聘僱移工數達30人以上,需設防疫長與衛生單位聯繫,另要有防疫管理人員協助移工接種疫苗、落實實聯制、防疫宣導等,並提出計畫訂定防疫SOP;至於移工入境所住的防疫宿舍,工作人員需打第三劑滿14天,或有醫生開立證明,並以每周1次自費快篩或有PCR陰性證明替代。

本土確診連環爆,今更是突破1600例,勞動部也公布最新移工防疫指引,若雇主或事業單位要聘僱移工達30人以上,應指定相當層級人員擔任防疫長,並指派職業安全衛生、健康服務醫護、人力資源、風險管理等部門主管或人員擔任防疫管理人員。


勞動部說明,防疫長及防疫管理人員應協助移工儘速接種疫苗、落實實聯制、防疫宣導、防疫物資準備及移工健康監測等,若事業單位有確診個案,防疫長應擔任與衛生主管機關聯繫窗口,負責通報勞工主管機關、掌握確診者的職場接觸者名冊、配合辦理疫調等。

另外,聘僱30名以上移工也須提出防疫計畫,按照移工工作場所及宿舍管理,訂定相關防疫措施及後續疫情發生之處置SOP,以便安置移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進行防疫應工作,比如確診移工之隔離或安置,相關交通接送與隔離期間之生活照顧等。


先前勞動部開放入境移工得於仲介公司設立之「防疫宿舍」進行檢疫,今勞動部也強調,只要是防疫宿舍的高接觸風險工作人員,都應施打第三劑滿14天,若是經醫師評估、開立不建議施打疫苗證明者,每周還是要自費1次快篩,或有PCR陰性證明。


勞動部也提醒,雇主應加強移工每日健康監測及安排就醫,並落實分流分艙、移工宿舍禁止不同公司混住等,否則將依《就業服務法》要求限期改善、裁處罰鍰,最重將廢止雇主聘僱或招募許可。(陳明萱/台北報導)


Copyright © 2022. 柏君人力、柏君人才、柏宇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