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以上、長照住民 6月起建議打第四劑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經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討論,65 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住民以及 18 歲以上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且病情穩定等三類對象,建議接種第四劑 COVID-19 疫苗,接種時間與第 1 次追加劑間隔 5 個月。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由於這類對象在今年 1 月起陸續施打第三劑,依時程推算將在 6 月起施打第四劑。
建議接種第二次追加劑對象為:65 歲以上長者(即第 4 劑)、長照機構住民(即第 4 劑),以及 18 歲以上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且病情穩定者(即建議接種基礎加強劑之對象),包含目前正進行或 1 年內曾接受免疫抑制治療之癌症患者、器官移植患者/幹細胞移植患者、中度/嚴重先天性免疫不全患者、洗腎患者、HIV 陽性患者等八類。
指揮中心表示,接種時間建議與第 1 次追加劑間隔 5 個月,不論前面劑次接種廠牌,第 2 次 追加劑可接種莫德納半劑量(50 微克)、BNT 全劑量或蛋白質次單元(如高端、Novavax)全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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