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二度雇非法移工被抓 遭判2月併罰15萬
日期:2019/4/2 PM 12:14:19
回上一頁 回主題區

二度雇非法移工被抓 遭判2月併罰15

 基隆某服飾店老闆日前才因雇用非法外籍移工遭裁罰,但老闆卻仍鋌而走險,又聘請親友所申請的外籍移工,到服飾店內打掃清潔,遭移民署專員二度查獲。基隆地方法院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將服飾店老闆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併罰15萬元。

  

 據了解,53歲的楊姓老闆於基隆市區經營兒童服飾店,2014年才因為聘僱工作許可證失效的印尼籍移工,在店內從事清潔工作,遭基隆市政府查獲,裁罰15萬元罰鍰。但楊姓老闆不思悔改,利用女兒及親友申請的2名印尼籍監護工到店內工作,於去年2月份,遭移民署專勤隊查獲。

 

 楊姓老闆向檢警坦承雇用非法移工,印尼籍移工也承認在店內從事清潔、整理的工作,法官認為楊姓老闆之前已遭裁罰,卻不知悔改,有害主管機關對外籍移工管理,更影響本國人就業權益,因此判處楊姓老闆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併罰15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150天。

 

 勞動部提醒雇主「聘僱未經許可或許可失效外國人」將依就服法第63條規定,處以新臺幣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同時廢止許可,雇主應依法聘用外國人,如聘僱外國人或是外籍配偶前應查證身分文件,避免聘用到持偽證之外國人,另外「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3至第4款規定,或「指派外勞從事許可外工作或調派至許可以外工作地點」,都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並由主管機關限期改善,若是仍而未改善者,廢止許可。


Copyright © 2022. 柏君人力、柏君人才、柏宇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