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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修非法「有依兒少」證號申請規定 除合作 NGO 外 地方社政單位也可助申請
日期: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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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修非法「有依兒少」證號申請規定

除合作 NGO 外 地方社政單位也可助申請


在臺失聯移工人數已接近 9.2 萬人,移工失聯除非法工作也衍生黑戶寶寶的醫療、照顧問題,政府近年已透過跨部會協

作,填補與失聯移工相關的社福漏洞;近日內政部移民署修改逾期居(停)留外來人口的子女申請統一證號的規定,讓地方

社政單位也可以協助申請。


父母逾期居(停)留 尚無配賦證號者


移民署近日修正「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之兒童及少年隨其父或母在臺隱匿期間由地方社政單位及非政府組織協助申請

配賦統一證號送件須知」,申請對象為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之兒童及少年,其父母也在臺灣但為非法身分(如逾期居留或

停留),簡稱為有依兒少,而其尚未經政府配賦外來人口統一證號。


可以協助這些兒少申請停留、居留等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的單位,除了移民署公告合作的合法立案非政府組織,此次修正新

增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也可以協助申請。協助申請單位可以協助有依兒少填寫申請表、彙整申請人的相關

身分證明,出生證明(或無正確出生證明聲明書),以及其生母的身分證明(如外僑居留證、護照等)。


協助申請單位在申請前要先聯繫移民署在地服務站,確認是透過臨櫃送件並當場審核,或是郵寄送件;服務站比對資料無

誤,製作「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交由協助申請單位轉予申請人,比對不全則須再補正。


協助彙整申請人與生母身分證明


送件須知也說明,目前 NGO 僅開放經移民署公告合作者協助申請;申請統一證號的有依兒少其生母若是未經入可入國,或

無法取得資料,需先請生母填寫生母未經許可辱國聲明書或生父填寫無法取得生母資料聲明書,移民署再以專案方式配富

證號。


根據移民署發布的最新統計資料,至今年 2 月底為止,全臺失聯移工共 9 萬 1,861人。另外根據衛福部兒少統計專區發

布的最新資料,經內政部移民署暫置或委託民間團體暫置之懷孕或攜子失聯移工及其所攜子女,2023 年失聯移工為 82 人

、所攜子女為 9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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