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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第四波違反勞基法名單 共 208 家 精華光學第八次超時加班 重罰 100 萬元
日期:2022/8/23 AM 0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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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第四波違反勞基法名單 共 208 家

精華光學第八次超時加班 重罰 100 萬元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8 月 22 日公布今年第四波違反勞動法令雇主名單,共計有 304家業者,開罰逾 1800 萬。其中違反勞動基準法部分有 208 家,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 73 家;其次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 48 家;至於使勞工超時工作,則有 44 家。

此次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 」 的 「 違 法 雇 主 查 詢 」 專 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供民眾上網查詢。

勞工局表示,本次公布名單中,台灣最
大隱形眼鏡製造廠精華光學,因使勞工超時工作,甚至有使勞工月延長工時達 89 小時,違反當月延長工時逾 46 小時上限,加上這次已是第八次違反同一規定,又是上櫃公司,勞工人數達 2000 多人,因此遭重罰 100 萬元,為罰鍰金額最高的企業。


另外,塑膠容器製造業金元福包裝公司,因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甚至有使勞工月延長工時達 134 小時,為第五次違反勞基法第 32 條第 2 項超時加班,且是第三次違反第 36 條第 1 項未給予例假休息,兩項分別處以 40 萬元及 12萬元罰鍰,共計 52 萬元。

勞工局指出,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 100 萬元,已於 109 年 6 月 8 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僱用勞工人數在 100 人以下者,第一次違規將處 2萬元至 4 萬元罰鍰,五年內第二次違反同條項,則提高至 4 萬元至 8 萬元,第三次則為 8 萬元至 15 萬元,其後最低罰鍰金額依序為 12 萬元、20 萬元、40 萬元、55 萬元,依照個案情形不同在一定額度內計算,第八次違反罰鍰將自 75 萬元起跳。

至於僱用人數 101 人以上企業,第一次違規罰鍰為 4 萬元至 8 萬元,第二次提高至 8萬元至 12 萬元,第三次為 12 萬元至 20 萬元,第四次至第八次違反依序以 20 萬元、35 萬元、50 萬元、65 萬元、80 萬元為最低罰鍰。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 20%。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此次共有 89家,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 63 家,處以 1 萬元至 6 萬元不等的罰鍰。

至於違反性別工做平等法部分,有 3 家雇主於知悉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違反第 13 條第 2 項,處以 5 萬元或 10 萬元罰鍰。另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有 3 家未依標準給付勞工退休金條例工作年資的資遣費,且位於勞動契約終止後 30 日內發放,1 家處 10 萬元罰鍰,另 2 家處 30 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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