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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 110 家申請 滿 65 歲且聘僱 6 個月以上 享薪資補助
日期:2022/9/7 AM 0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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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 110 家申請

滿 65 歲且聘僱 6 個月以上 享薪資補助


為提升中高齡者勞動參與率,桃園市政府去年推出「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並協助轄內廠商申請「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鼓勵企業進用或繼續僱用中高齡及高齡勞工,有效將勞動力運用延長。截至今年 8 月,已協助轄內 110 家企業雇主提出申請,繼續僱用 381 位屆退高齡勞工。

桃園市首處銀髮人才服務據點「銀領就業 Bar」9 月 5 日開幕,除提供中高齡求職者服務外,針對企業端也提供求才諮詢、職缺開發及職場體驗等協助。當日也由副市長李憲明表揚 5 家參與「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的優良企業,鼓勵雇主持續僱用已達強制退休年齡的員工。

就業職訓服務處表示,「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係鼓勵雇主持續僱用 65 歲員工,藉由薪資補助鼓勵企業留用將屆退的員工,若雇主持續僱用屆齡強制退休年齡65 歲的員工達 3 成,且僱用達 6 個月以上且繼續僱用期間不低於原薪資,前 6 個月每月補助 1 萬 3,000 元,第 7 個月至第 18個月每月補助 1 萬 5,000 元,最長可領取 18個月的薪資補助,合計補助 25 萬 8,000 元。

該計畫於 110 年度開放申請,截至今年 8月為止,就業職訓服務處已協助轄內 110家企業雇主提出申請。該處提醒,112 年度計畫於 9 月 1 日起至 10 月 31 日止受理收件,鼓勵事業單位提出申請。

另為鼓勵中高齡勞工重返就業市場,市府推動「桃園市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凡設籍桃園市年滿 50 歲以上的中高齡、高齡者,經就業職訓服務處推介並就業滿 90 日,可申領 1 萬元就業獎勵金。

此外,事業單位或團體提供中高齡、高齡勞工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根據「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申請補助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與行政管理及輔導費,補助期間最長 3 個月。另外,透過「職務再設計」服務,協助在職勞工排除因體能退化所產生的工作障礙,提供就業所需輔具及調整工作方法相關措施,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10萬元,以建立中高齡友善就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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