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臺北市 6 月違反勞基法 共處分 110 家 加班費及出勤紀錄最多 重複違規加重罰鍰
日期:2023/8/8 PM 12:53:45
回上一頁 回主題區

臺北市 6 月違反勞基法 共處分 110 家

加班費及出勤紀錄最多 重複違規加重罰鍰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 6 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 110 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為 785 萬元,其中遭罰最多的新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120 萬元。違反最多的項目為未依規定給付平日加班費,共有 21 家。

勞動局表示,6 月份罰鍰金額前 5 名,以新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120 萬元最高,其次為光華巴士 80 萬元,以及施耐德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60 萬元。另外國昀保全、北海漁村股份有限公司分別遭罰 34 萬及 22 萬元,為罰鍰排名第四、五的事業單位。

進一步分析主要違法態樣,前五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共計 21家,佔 19.09%,未逐日記載出勤紀錄至分鐘為止則有 18 家,佔 16.36%。其他違規內容,包括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工資 18家,佔 16.36%;每 7 日中未有 1 例假 1 休息日有 15 家,佔 13.64%;未依規定給予休假日工資或休假日出勤未加倍發給工資則有 15 家,佔 13.64%。

此次公布的違法名單中,包含執行勞動部的汽車客運、特殊加班與假日出勤業者、身心障礙、保全業、影視業等勞動條件專案的處分結果。勞動局長高寶華說,新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且輪班勞工更換班次未達 11 小時的休息時間,違反勞基法第32 條第 2 項及 34 條第 2 項,合計裁罰 120萬元,呼籲事業單位應注意法令每月工時上限及輪班勞工更換班次的間隔時間,以免一再觸法。

至於施耐德電機則是重複違反第 30 條第6 項「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因此加重罰鍰至 60 萬元。

鑒於中小企業對勞動法令較不熟悉,以致容易發生勞資爭議,勞動局今年持續推動「勞條健檢師」免費法令輔導服務,有需要的事業單位可以主動申請,由專業勞動條件檢查員進入事業單位現場,針對工資、工時、休假、請假等整體管理制度進行體檢並給予改善建議,協助事業單位更加符合勞動法令。

有需要的事業單位可至「市民服務大平臺」(https://service.gov.taipei/Department/AYAA/)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辦理,也可用傳真、郵寄等管道提出需求,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Copyright © 2022. 柏君人力、柏君人才、柏宇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