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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違反勞基法 臺北市 8 月處分 125 家 未給休息日工資最多 總罰鍰達 826 萬元
日期:2023/10/6 PM 12: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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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違反勞基法 臺北市 8 月處分 125 家

未給休息日工資最多 總罰鍰達 826 萬元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 8 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 125 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 826 萬元。其中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因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以及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兩項違規合計遭罰 110 萬元為最高,主要違規態樣則以未給付休息日工資及平日延長工資最多,分別佔 19.2%、16.8%。


勞動局表示,8 月份罰鍰金額前 5 名,依序為家福股份有限公司 110 萬元、指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100 萬元、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32 萬元、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27 萬元,以及僑樂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22 萬。

分析此次主要違法態樣,前 5 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之工資」,計有24 家,佔 19.2%;「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有 21 家,佔 16.8%;「未逐日記載出勤時間至分鐘為止」計有 20 家,佔 16%;「每 7 日中未有 1 例假 1 休息日」和「未依法給付工資」分別有 17 家,佔 13.6%。

勞動局長高寶華說,家福股份有限公司未依法給付勞工平日延長工時工資,且未經工會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因該公司遲遲未獲工會同意延長工時,違法次數不斷累積,呼籲公司應積極並有誠意地和工會協商,以免一再觸法。

另有一家長照中心,因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未給予適當休息時間,違反勞基法第 34 條第 2 項,遭處 2 萬元罰鍰。

有鑒於中小企業對於勞動法令不熟悉,導致常發生勞資爭議或管理制度抵觸相關規定而受處罰,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免費法令輔導服務,專業勞動條件檢查員進入事業單位現場,針對管理制度進行體檢並給予改善建議,讓事業單位更加符合勞動法令。雇主可透過「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 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2006110001)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辦理,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另外,申請的事業單位如有勞資爭議調解程序或勞動檢查案件進行中,此項入場輔導服務將暫緩實施,待調解或檢查案件結束後,另再擇期安排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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