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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職災實績費率出爐 逾 1.9 萬家適用 7 成企業減收保費加徵 50%企業有 26 家
日期:2023/11/1 PM 01: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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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職災實績費率出爐 逾 1.9 萬家適用

7 成企業減收保費加徵 50%企業有 26 家


為督促投保單位辦理職業災害預防並加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勞動部表示,針對僱用員工達 50 人以上之投保單位,其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行業別災害費率採「實績費率制」,113 年實績費率已計算完成,適用單位共 1萬 9,673 家,其中逾 7 成企業減收職業災害保險費、僅近 2 成加收,顯示實績費率制對於督促雇主加強職災預防工作,以減少職災事故發生,一定的成效。

勞保局組長吳依婷說明,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16 條第 2 項至第 5 項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計算及調整辦法》規定,實績費率之適用對象為僱用被保險人人數達 50 人以上之投保單位,其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行業別災害費率,依各適用單位最近 3 年(即 109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1 年12 月 31 日止)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之比率」及「職業安全衛生辦理情形」,分別計算加總後得之。


吳依婷指出,113 年度適用實績費率之投保單位共 1 萬 9,673 家,較 112 年度(1 萬 9,259家)增加 414 家,其中行業別災害費率減收者計 14,445 家(占 73.43%)、加收者計 3,556 家(占18.08%)、維持原費率者計 1,672 家(占 8.49%),勞保局已於 112 年 10 月 27 日通知所有適用單位調整結果。

吳依婷進一步指出,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比率可加減徵30%及職業安全衛生辦理情形則可加減徵 20%,意謂最高可加減徵 50%,113 年職災費率加徵至 50%有 26 家業者,前三名是製造業、營建工程業、運輸倉儲等行業,另減徵50%則有 34 家,前三名為金融保險、製造業與電力及燃氣業。

勞動部呼籲,員工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事業單位應致力職業災害預防作業,重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共創優質工作環境,並可降低職業災害保險費率,達到雙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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