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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第四波違反勞基法名單 共261家 未給付加班費最多 單一罰鍰最高100萬元
日期:2019/8/20 AM 09: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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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第四波違反勞基法名單 共261家
未給付加班費最多 單一罰鍰最高100萬元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今年第四波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名單,共計有339家業者,其中勞動基準法有261家,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108家;其次為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計有49家;至於使勞工超時工作,則有43家;另外亦有2家未按月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此波違反勞基法企業中,有汽車客運業使勞工超時工作,由於係第10次違法,單一項目即遭處最高罰鍰100萬元,其次為上市設備製造業未按期給付勞工工資、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以及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三項目分別處以2萬元、66萬元及18萬元罰鍰,共計86萬元。另外,有塑膠製品製造業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且屬重複違反,分別處40萬元、30萬元罰鍰,共計70萬元,為此次罰鍰第三高的企業。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根據新北市政府亦修正公告後的裁罰基準,將依照違規次數及僱用勞工人數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百分之20,以督促事業單位儘速改善。

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為例,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一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10萬元起算;如該事業單位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加重處罰百分之20後,第一次違規的裁罰金額將至少從12萬元起算,呼籲雇主儘速調整,避免加重罰鍰。

至於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此次共有75家,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66家。

違反性工法3家,均為第13條第2項「雇主於知悉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完整雇主名單,勞工局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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