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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仲介收費標準 勞動部持續收集意見 仲介籲反映經營成本上升 其餘團體反對
日期:2019/10/3 AM 10: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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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仲介收費標準 勞動部持續收集意見
仲介籲反映經營成本上升 其餘團體反對


3年前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後,衍生「期滿續聘」、「期滿轉換」等新項服務,由於仲介服務費已超過10餘年未調整,不符經營成本,增加新的服務仲介業者盼能合理收費;為研商收費之合理性,以確實保障雇主與移工權益,並促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數額合理化,勞動部2日下午廣邀主要移工來源國在臺辦事處、雇主團體、仲介團體及NGO團體等24各單位開會,以獲致社會最大共識。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黃秋桂會後說明,這次會議並無預設立場,開會時間約2.5小時,會上各方意見分歧,並無做成決議,她轉述與會代表意見,移工來源國認為有新的服務事項是可以調整收費,但應由雇主負擔;雇主團體-工總認為,廠工是一批作業方式,成本沒這樣高;移工團體認為仲介所訂明細不合理;仲介團體是認為收費標準自93年訂定以來未調整,當初基本工資是1萬5,840元,隨著法令變更、新增服務事項,且經營成本上升,包括人事、水電與房租等,因此希望能合理調漲服務費。

黃秋桂強調,本次會議主要聽取各界意見,勞動部並無預設立場,今日會議各界代表充分表達說明,讓不同團體能當面了解不同意見,會中並未做成同意收費之結論,更無改變禁止仲介任意收費之政策立場,後續將持續收集各方意見。

在研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數額合理化會議之前,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數個移工團體先行在勞動部前舉行「反對買工費就地合法化」記者會。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指出,仲介以車輛折舊、停車費、工作人員薪資、加班費、水電瓦斯費等為基礎,計算出「新增的服務事項與成本」,包括期滿續聘前向雇主徵詢,收費5,500元;向移工徵詢意願,收費4,000元;甚至連重新出入國都要向移工收取4,500元、雇主3,500元,甚至仲介還提出期滿續聘時要向移工收取1個月的基本工資,以及每個月300元的海外急難救助費;期滿轉換則要收取2個月的基本工資與海外急難救助費,陳秀蓮表示,移工團體多次反映,勞動部也多次表示仲介不得巧立名目收費,但勞動部一直無能處理,今天下午卻還要開會研商收費事宜,企圖讓買工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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