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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第十波違反勞基法名單 共191家 包含5家養護中心 未給付加班費最普遍
日期:2019/10/28 AM 10: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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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第十波違反勞基法名單 共191家
包含5家養護中心 未給付加班費最普遍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今年第十次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名單。其中勞基法部分為今年8月勞檢的對象,共計有191家企業,除多家製造業、營造業及養護中心之外,亦包含日前執行勞動部人力供應業暨複合支援服務業、汽車貨運業等專案勞檢結果。單一企業最高受裁處金額為80萬元,裁罰總金額1226萬元,有部分訴願中。

勞動局已將完整資料上傳至勞動局網站(https://bola.gov.taipei/)公告資訊/違反勞動法令公布專區,供外界查詢。

此次違規項目中,以第24條第1項「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有43家最多,其次為第24條第2項「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工資」有33家。另外有28家違反第32條第2項「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以及26家違反第36條第1項「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休息」。

其他違反項目包括第39條假日或於休假日加班費有24家。第30條第6項「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第22條第2項「工資未全額給付」則各有23家受處分。

此次違規名單中,亦包含5家養護中心,有3家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為最大宗,其他違反事由如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資、變形工時未依規定安排例假或休息日等各有1家。其中一家養護中心因同時違反3項目,罰鍰6萬元。

另為保障舊制勞工退休金權益,現行法令規定雇主應按月提撥退休金,並應於每年年底預估次一年度成就退休條件勞工所需退休金,在次年3月底前一次補足退休準備金差額。此次有12家企業因違反該項規定受處分,其中1家遭裁罰21萬元最高,15萬元2家,其餘則按9萬元裁罰。

性平法違法企業新增3家,2家雇主未盡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義務,其餘性別歧視、懷孕歧視各有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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