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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實名制購買上路 居留證為基本條件 失聯移工恐成防疫漏洞 北市籲勿非法僱用
日期:2020/2/7 AM 09: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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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實名制購買上路 居留證為基本條件
失聯移工恐成防疫漏洞 北市籲勿非法僱用


口罩販售實名制2月6日正式上路。健保署表示,外籍人士具有健保加保身份者,可持健保卡至健保特約藥局購買,對於剛來台尚未取得健保卡,只要有長期居留事實,採行例外處理原則,可持外僑居留證購買。購買規則與本國人士相同,每人每證可購買2片口罩,且7天內不得重複購買。

目前健保署資訊系統已經做好設定,外籍人士持居留證購買口罩,系統也能勾稽其購買資格及次數。官員強調,有健保卡者,以持健保卡為原則,考量部分外籍人士有健保等待期,因此訂出相關例外處理方式,開放持居留證購買。

不過對於尚未拿到居留證的外籍移工,或者僅持有護照的外籍人士,均不具有購買資格。
健保署說明,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末碼雙號者(0、2、4、6、8)於每周二、四、六購買;單號者(1、3、5、7、9)可於每周一、三、五購買;周日則開放全部皆可購買。

武漢肺炎疫情來勢洶洶,外界也擔憂不具健保身份的行蹤不明移工恐成為防疫漏洞。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我國目前感染武漢肺炎確診案例均為境外移入,台灣尚無社區感染或失聯移工感染案例。非法移工工作地點難以事先掌握,一經查獲即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由移民署管轄。台北市每年配合移民署或調查局查察非法移工案件多達2,000件以上,後續仍將持續辦理,維護國人就業權益。

勞動局長陳信瑜建議,中央除應積極查緝非法移工外,也可製作4國語言宣導文宣,請非法移工自動投案,以便獲得基本的健康保障。呼籲民眾或業者勿存僥倖心態僱用非法移工,應與政府一起對抗疫情,守護國人健康。

僱用非法移工一經查獲,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最高處新台幣75萬元罰鍰。至於各行業僱用員工,基於防疫考量,如有必要,雇主可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所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發給員工必要的防疫口罩及用品。

勞動部籲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疫區工作

由於中國大陸地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數持續快速上升,勞動部6日呼籲,雇主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不宜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如非必要,也應暫時避免指派勞工前往港澳地區,可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方式來維持營運經營,或與勞工協商調整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並照付工資。

 

如雇主強制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工作,卻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預防設備及措施,勞工得拒絕接受指派。

 

14日內曾入境或住中港澳的外籍人士 2/7起暫緩入境

外交部6日發新聞稿指出,自109年2月7日起,外籍人士只要14日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暫緩入境我國。

 

內政部移民署則指出,自2月7日零時起,所有外籍旅客「入境」時不得使用自動查驗通關系統,必須接受移民官審核旅遊史後始得入境。

 

外交部說明,由於我國政府已於109年2月5日將中國大陸全境(含香港、澳門)列為重疫區「二級以上流行地區」,外籍人士只要14日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109年2月7日起暫緩入境我國。即使有特殊原因,我駐外館處也不再受理簽證申請。已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而擬返臺的外籍人士,若在14日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者,返臺之後將限制居住,並進行14日的「居家檢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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