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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第三波違反勞基法企業 共220家 未給加班費最多 統聯重複違規遭罰百萬
日期:2020/6/23 AM 09: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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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第三波違反勞基法企業 共220家

未給加班費最多 統聯重複違規遭罰百萬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6月22日公布今年第三波違反勞動基準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雇主名單,計有281家業者,勞基法共計有220家違規、379項次,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85家;其次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計有50家;至於使勞工超時工作,則有43家。

至於職安法部分,共計61家事業單位,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48家。完整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

此次公布名單中,統*客運、中*電信以及上市公司一*精密均因重複違反同一規定,分別裁處罰鍰100萬元、50萬元及48萬元,為此次金額前三高。勞工局進一步表示,統*客運未能妥適因應春節疏運高峰,所抽查的7名勞工,總共至少有18次單日超時情形,甚至有勞工單日工時達16.25小時及單月延長工時達100.18小時,由於統*已是第10次違反,因此處最重的100萬元罰鍰,並同時發函副知交通主管機關加強督導。

一*精密則因經常性使勞工超時工作,且本次已是第5次違反同一規定,因此提高罰鍰至48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政府在109年6月8日已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將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將加重裁罰金額20%,最高上限為150萬元。

勞檢處說明,以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的事業單位為例,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一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4萬元起算,最高8萬元;僱用人數100人以下企業,首次違規則為2萬元至4萬元。

此外,為避免產生「情輕罰重」或「情重罰輕」的情形,此次裁量基準修訂將罰鍰金額,由原單一金額改以區間範圍規範。勞檢處指出,針對違規次數較少者,可在罰鍰區間範圍內增加適用彈性,針對違規次數較多者,向上增加區間範圍,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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