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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外生線上辦工作許可 取得後才可工讀 違者處3至15萬元罰鍰 雇主聘用也處罰
日期:2020/9/4 AM 10: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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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外生線上辦工作許可 取得後才可工讀

違者處3至15萬元罰鍰 雇主聘用也處罰


新學期即將到來,勞動部提醒,有工讀需求的僑外學生需申請工作許可,並經勞動部核發工作許可函後,才可以開始工讀,並非送件申請工作許可後即可從事工讀,若未取得工作許可即從事工作,將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現行規定僑外生在學期間,每週可以工作時數最多為20小時;至寒暑假期間的每週工作時間則不受20小時限制,但須注意勞動基準法的工作時間規範。另目前未開放大陸人士及學生在臺工作。

根據統計,目前僑外生有效許可人次共2萬9,606人次,勞動部提醒,僑外學生如有工讀需求,應先向勞動部申請核發工作許可,才可以受僱工作,僑外生未經許可工作,會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3條規定,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至於雇主聘僱未經許可或許可失效僑外生,將依「聘僱未經許可外國人」處以新臺幣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

勞動部說明,僑外學生利用課餘時間如欲從事工讀活動,應於工作前依相關規定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並經由「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https://ezwp.wda.gov.tw/)以網路線上傳輸方式提出申請。第一次申請時,僑外學生應先申請帳號,並於註冊完成後登入申辦網進行申請程序,依次登打個人學籍相關資料、上傳護照等應備文件並繳交審查費,即可送件完成申辦。網路線上申辦程序簡易且提供中英文對照,並提供「申辦進度查詢」功能,使僑外學生可即時掌握案件審查進度。

依勞動部公告的工作許可申請案件審查天數規定,線上申請案件審查天數為自勞動部收件次日起算7個工作天,僑外學生可隨時上網掌握案件審查進度,如遇有因文件未齊備須補正時,可於收到通知後即時線上完成補正程序,以使勞動部得以迅速核發工作許可。

為使僑外學生取得工作許可更即時方便,勞動部創新推動工作許可函電子送達措施,僑外學生不用再到學校收件單位或親自到勞動部收件櫃檯領取工作許可函,只要在登入「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申請工作許可時點選「同意」約定領取電子工作許可函,經勞動部許可後,就可在電子郵件通知領件日起8天內直接至申辦網線上領取工作許可函並列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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